2013年新上专业——心理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8日 阅读次数:11499
本科专业——心理学 所属系(院):◆ 教师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177
专业简介:心理学属于理学大类,心理学类;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理学学士。本专业培养具备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在中小学、社区服务机构、科研部门从事心理学教学工作、心理咨询服务、科学研究,以及能在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人体解剖学、生理心理学、高等数学、认知心理学、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咨询与辅导技术等。
就业方向:中小学心理教育与辅导教师、企业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人员、社区社会工作者、公务员等岗位,或报考心理学类专业或教育学类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