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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师范学院2011年音乐学专业考试实施方案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阅读次数:2591
一、报名
时间:2月18-2月19
地点:齐鲁师范学院历下校区西办公楼108房间。
材料:《山东省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身份证
二、报名流程:
验证、选取考试时间——缴费、领取收据——凭收据打印准考证——考生核对准考证信息签字确认——准考证盖章,留取存根(报名结束)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月20日-2月23
上午第一场: 8:00--10:00   上午第二场:10:10--12:00
下午第一场:14:00--16:00   下午第二场:16:10--18:00
晚上第一场:19:30—22:00
考生需于该场考试考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
2、考试地点:
齐鲁师范学院历下校区西办公楼
3、考试科目
科目:主项 副项 视唱 模唱
主项:声乐、器乐(含键盘)、舞蹈任选一项
要求:主项为声乐的,副项可为器乐(含键盘)、舞蹈。主项为器乐(含键盘)、舞蹈的,副项必须为声乐。
(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乐谱、服装、道具一律自备,声乐类伴奏一律为钢琴伴奏,除舞蹈外,现场不能播放伴奏带。)
分值:主项70% 副项15% 视唱5% 模唱10% 
五、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持《山东省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身份证和《齐鲁师范学院2011年音乐学专业考试准考证》原件,在选定的考试时间段内提前30分钟在西办公楼候考室107集合,考务人员点名,由考生当场抽签决定入场顺序,如不按规定时间应考,按自动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2、声乐考试钢琴伴奏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一律不准自带伴奏,声乐曲目由考生自选,歌谱自备;选舞蹈或器乐为主项或副项者,舞蹈伴奏带及乐器自备,录音机及钢琴由学校提供。选舞蹈为主项或副项者,如需更换服装,请于考前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考生如需合伴奏,请与音乐学院联系,电话:0531-86417285。
3、考生进入考场后,进行所有项目的考试,请考生注意临时通知、考试流程等信息。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点名不到或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
4、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凭此证报到入学。成绩查询请登录http://www.qlnu.edu.cn
5、考试期间敬请考生及家长给予监督,特此设立2011年音乐学专业考试举报电话:0531-8659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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