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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师范学院2011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阅读次数:2893
一、学院简介
齐鲁师范学院位于山水秀美的济南。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山东教育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齐鲁师范学院。
学校占地面积1320亩,有历下、章丘两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校舍建筑总面积1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90余万元,各类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202个;馆藏纸质图书73余万册,中外文期刊1100余种。
学校现有11个普通师范本科专业,32个普通专科专业。其中,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4个。今年,我校经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批准,与曲阜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62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在教师教育方面积累了师资优势、网络技术优势和科研优势,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办学特色、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协调发展的普通本专科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03人,其中教授50人,副教授10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212人;终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 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 个,山东省省级教学团队1 个,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优秀教师、山东省师德标兵等20人,形成了一支素质优良、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
我校音乐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教授、副教授8名,13名专任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培养的学生在全国、全省专业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2011年学校招收音乐学(师范类)艺术类普通本科师范专业及音乐教育(师范类)、音乐表演两个普通专科专业。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科类
层次
学制
学费
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
校区
音乐学(师范类)
艺术文
本科
四年
6000元/学年
100
山东省
历下校区
音乐学(师范类)
艺术理
本科
四年
6000元/学年
30
山东省
历下校区
音乐教育(师范类)
艺术文
专科
三年
6000元/学年
100
山东省
历下校区
音乐表演
艺术文
专科
三年
6000元/学年
100
山东省
历下校区

本简章所列专业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学校将依据上级部门计划批复和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专业考试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8日至2月19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报名地点:齐鲁师范学院历下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
乘车路线:乘坐市内公交车1路、3路、8路、11路、30路、36路、39路、45路、k53路、79路、k91路、k107路、112路、165路、BRT2号线、BRT3号线在省胸科医院站或花园路口站下车均可到达。乘火车的学生从济南火车站下车,可乘3路公共汽车到省胸科医院站、11路公共汽车到花园路西口站下车;乘汽车的学生从济南汽车总站下车,可乘BRT1号线转BRT2号线到花园路口站下车。
2、考试时间:
2011年2月20日-2月23(视报名情况适当延长)
3、考试内容
科目:主项 副项 视唱 模唱
主项:声乐、器乐(含键盘)、舞蹈任选一项
要求:主项为声乐的,副项可为器乐(含键盘)、舞蹈。主项为器乐(含键盘)、舞蹈的,副项必须为声乐。
(除钢琴外,其他乐器、服装、道具一律自备,声乐类伴奏一律为钢琴伴奏,除舞蹈外,现场不能播放伴奏带。)
分值:主项70% 副项15% 视唱5% 模唱10% 
五、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按照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发放音乐学专业合格证。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1年3月底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4月15日前以信函形式向专业考试合格者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持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六、录取原则
音乐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音乐类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承认含我校在内的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七、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
八、附则
(一)考生报名费、伴奏费、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音乐类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均需自备。
(二)参加我校校考并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填报高考本科志愿时可填报我校音乐学专业。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校有关艺术专业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告为准。
(六)考生住宿可提前联系我校学生公寓管理科。电话:0531-86401347。
九、联系方式
校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
招办电话:0531-86401290 传真:0531-86593015
邮箱:qlnuzhaob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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